设立子公司有7大条件

在子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,证监会对基金公司设立子公司设置了七大条件,其中前三个条件为:

1、基金公司成立满2年;

2、基金公司管理的非货币基金公募规模不低于200亿元;

3、基金公司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等具体经营性规定;

后四个条件则主要为合规合法经营要求,包括:

4、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;

5、不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、经营管理混乱、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、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;

6、最近一年没有因违规行为、失信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达到或超过2次;

7、没有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司法侦查,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,此外还有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等。

除全面收紧子公司设立条件外,证监会还特别出台了针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,要求专户子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管业务,应当持续满足四大风险控制指标,主要内容有:

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、调整后的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%、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%、净资产不得低于负债的20%等。

此外,证监会还将根据专户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水平、风险管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监管。

子公司规模已过10万亿

在特定客户资管子公司风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中,对专户子公司监管具体风险指标计算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,并给予了过渡期安排,其中对于净资本不符合相关要求的,最晚应于今年底前达标。

据了解,2012年底,首批专户子公司获批成立。经过短短3年多的发展,截至今年一季末,专户子公司家数达到79家,资管规模逼近10万亿元大关,成为增长最快的资管子行业。其中,平安大华基金子公司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规模达到8407亿元,一个季度内曾剧增1000多亿元,成为规模最大的基金子公司。但是基金子公司的“野蛮生长”,也带来了很多问题,摩擦不断,有些甚至诉诸法庭。

昨日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负责人表示,基金子公司这几年发展确实太快了,涉及的领域五花八门,有些甚至有出国留学等产品,确实到了该清理一下的时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