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

  “法律意见书是以专家集体名义出具的,是每个人意见的“集合”,如果每个参与人都不反对,公开似乎并不存在障碍。但公开对事件走向的影响,却不能不考量

  ·它可以成为委托人的法律主张,可以反映在代理律师的辩护书中,虽然效果可能不像以专家名义发布或提交那么显著,但这才是你的“正当所得”

  对于法学专家论证会,笔者关注多年,去年曾在本报发表长文《专家论证会:公正“助推器”,还是法治“绊脚石”?》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梳理。

  法学专家参加专家论证会,行为底线在哪里?论证意见书该拿来做什么?这是两个核心问题。对于前一个问题,有人主张专家底线是“不收钱”。我倒觉得,底线可以确定为:“不因为收了钱而说违背自己对事件、案件判断的话。”

  今天重点说说后一个问题:论证意见书该拿来做什么?万科股权争夺大战中,13位法学专家出具专家意见书以及围绕它发生的争议,为我们审视这一话题提供了标本。

  7月3日,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邀请13位法学专家召开“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”;7月4日晚间,华润集团在其官方微信号“华润”发布了13名专家签名的法学意见书;7月5日,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发微博称:华润发布13位法学大佬全面支持其诉求是受人委托替人消灾;参与论证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接受媒体采访表示,“专家论证不应该公开的,也跟我自己本身的发言不完全一样”,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参与者也表示,“他们很不道德。”

  江平教授所说法律意见“跟我自己本身的发言不完全一样”的问题,有其他参与论证的专家用“多数人意见”作了解释,不纠缠它了。“专家论证不应该公开”“他们很不道德”,从专家表述看,他们对于法律意见书会被拿来做什么,也并不很清楚。

  专家论证该公开吗?这是一个让人纠结的问题。法律意见书是以专家集体名义出具的,是每个人意见的“集合”,如果每个参与人都不反对,公开似乎并不存在障碍。但公开对事件走向的影响,却不能不考量。拿万科事件来说,鉴于13名专家的权威身份,对他们的意见,任何人都很难做到视而不见。法律意见书的发布,对委托方之外的其他利益方,本身就是一种压力;如果将来走到诉讼这一步,也不排除专家意见对法庭裁判的影响。江平教授只说“专家论证不应该公开”,至于为什么不应公开,他没说。我想,对于公正可能的不利影响,或正是这位一生致力于推进法治的老人所担心的。

  问题在于,对对方的压力、对法庭的影响,正是一些人追求的,而法律意见书不公开,这些便无从实现。所以,对于“不公开”,委托方恐怕很难接受。这就需要专家爱惜自己的羽毛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,只有这样,以公开为条件的论证会才会开不成。

  在一些案件中,有律师将专家意见书提交给法庭。这么做的,前些年比较多,这几年少了,也还有。不是证人证言,不是鉴定结论,不是辩护人意见,律师提交、法庭接受,没有任何道理。

  不公开,不提交法庭,有人问了:“花那么多钱弄份法律意见书,还有什么用?”有用。它可以成为委托人的法律主张,可以反映在代理律师的辩护书中,虽然效果可能不像以专家名义发布或提交那么显著,但这才是你的“正当所得”。